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特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依据有关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公开后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均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具体详见《东宁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查询及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对于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
2、到县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查阅,也可以直接到东宁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此外,还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便民资料、宣传栏、新闻发布会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获取。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申请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1、网上申请。申请人在东宁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栏目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现场申请。申请人直接到相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
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有权获得相关资料、档案的复印件。信息提供部门可以收取打印、复制、邮寄资料等成本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机构为东宁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政府各部门办公室(具体联系方式见"东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东宁县党政办公中心六楼0609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30-4:30
联系电话:0453-3622450
传真号码:0453-3637818
邮政编码:157299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与保障
如果信息拥有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东宁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 0453-3622450。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会及时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信息拥有机关违反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以依法提行政诉讼。
本《指南》由东宁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